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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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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招聘公告

  • 分类: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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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1-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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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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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规定,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网址http://wjw.yantai.gov.cn/art/2021/10/22/art_5658_2898255.html)。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1700。

2.方式:下载填写《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yksszjgyy@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应考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简章》和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医院联系。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初审

医院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期间,医院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定期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报名截止日后首个工作日1700时前向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该招聘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1. 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3日14:00-16:00

地点: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五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2.现场审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5)。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至烟台市芝罘区毓西16号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弃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十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以及未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的,责任自负。

4.防疫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当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且提供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现场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两天左右,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将在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官网发布。(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岗位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签约

面试结束后,医院将与2022年毕业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或补充协议。

三、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官网通知)

医院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医院及考察组将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我院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医院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医院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医院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我院及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根据此次招聘完成情况,后续将视情开展其他批次招聘,请随时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由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执行。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网址:http://www.ytszjgyy.cn/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咨询电话:0535-30251003025101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yantai.gov.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x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2021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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