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关于我们

/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就医指南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概要:
详情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转诊流程

(烟台山医院)

  一、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我院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我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三、双向转诊流程

  (一)市直机关医院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上级医院(烟台山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二)转诊患者主治医师在转诊群内填报患者信息,联系医务科落实转诊情况。如遇特殊情况觉得信息填报说明不了病情的,请转诊患者医师直接联系烟台山医院医师,转诊填报向上转诊单,上联留存拍照发到烟台山医院邮箱,下联由患者家属携带至烟台山医院院交给接诊医师;急诊转诊直接联系急诊分诊台6863739(东院区)/6863745,北院区:6602057,南院区:6012360

  (三)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四)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烟台山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我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四、工作职责

  (一)上级医院职责(烟台山医院)

  1.由医务科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

  2.上级医院负责接诊我院转诊的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我院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实行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定期到我院巡诊,开展健康教育,以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为我院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二)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职责

  1.负责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认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记录单》,写明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3.对急危重症患者,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提前通知上级医院,及时进行转送。

  4.接诊转回我院的患者,与上级医院医师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随时反馈医院的服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6.与上级医院联合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2023年9月8日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电话:0535-3025101

Copyright © 2022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0052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烟台